高價收購.報廢車.中古車(1.8萬至10萬)洽0932-006-023  

廢車須備資料:

『個人車』:(1)車籍(報廢)資料影本。(2)車主正反面身份証影印,【正反面需分開】。(3)車牌。(4)印章。

『公司車』:(1)車籍(報廢)資料影本。(2)營利事業登記影本【法人登記書】-車輛登記為公民營事業機構、政府機關、法人機構者。『如歇業,請附負責人身份証證反面影本及歇業證明影本』(3)靠行車須多檢附車行讓渡書影本。(4)車牌。(5)印章。

車籍證明文件為﹝須能證明所報繳車輛之所有權人為車主﹞ 如:行車執照、報廢單、保險單﹝證﹞、出廠證明、領牌登記書等﹝以上證明資料請車主自行選擇,僅須檢附一種即可﹞。

車輛回收環保署獎勵金:汽車$1000元‧機車$300元。

廢汽車 , 中古車 , 欠稅車 , 材料車 , 大小貨車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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